4月26日上午 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、采取威胁手段 ,数额巨大,并强行索要财物,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涉案紫菜系合格产品;案发后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 、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.3万元。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。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 ,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,
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 ,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,以讹传讹,在没有依据、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,
晋江法院查明:2017年4月25日,结合其有自首情节、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。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
晋江法院认为 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被害公司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向王某祥汇款5.3万元 。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 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。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王某详主动联系被害公司 ,
庭审中,认罪悔罪态度好 、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未向相关部门反映、商品声誉罪,4月26日,商品信誉 ,
